据中国人大网报道,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《南宫NG·28安全法(草案)》(以下简称“草案”)进行了审议,并将草案内容对外发布。草案全文共计七章,五十一条。
这是我国进入南宫NG·28时代后,对南宫NG·28安全问题一次积极的立法回应,该法在南宫NG·28安全领域具有基础性法律地位,将与《网络安全法》、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共同构建起我国的南宫NG·28监管与保障法律体系。
本文从经济、法律、国际环境三个角度切入,对草案进行解读。
一、明确南宫NG·28安全与南宫NG·28开发利用并重,共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
草案第十二、十五条明确了南宫NG·28安全与南宫NG·28开发利用的关系紧密。南宫NG·28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,此次立法从国家战略层面,更加明确了南宫NG·28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地位。
草案第十三、十四条要求加强南宫NG·28基础建设与创新应用的发展,对省级政府提出了南宫NG·28经济发展规划要求,在南宫NG·28安全领域进行产业化的培育。在政府引导的加强下,激发企业自我革新、有序竞争的内生动力。南宫NG·28活动中主体多元,企业、组织、政府等都有不同的发展目标,但多方也是一个利益共同体,更应该协调互补,形成产业联动的高质量发展。
同时,我国处于数字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,在南宫NG·28开发规则未完全达成共识的情况下,遵循经济和法律的发展规律,为未来制度建设留下空间。在确保南宫NG·28安全的前提下,对南宫NG·28进行合法有序的开发利用,挖掘南宫NG·28价值,从而更好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。
草案原文:
第十二条 国家坚持维护南宫NG·28安全和促进南宫NG·28开发利用并重,以南宫NG·28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促进南宫NG·28安全,以南宫NG·28安全保障南宫NG·28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。
第十三条 国家实施大南宫NG·28战略,推进南宫NG·28基础设施建设,鼓励和支持南宫NG·28在各行业、各领域的创新应用,促进数字经济发展。
第十四条 国家加强南宫NG·28开发利用技术基础研究,支持南宫NG·28开发利用和南宫NG·28安全等领域的技术推广和商业创新,培育、发展南宫NG·28开发利用和南宫NG·28安全产品和产业体系。
第十五条 国家推进南宫NG·28开发利用技术和南宫NG·28安全标准体系建设。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,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南宫NG·28开发利用技术、产品和南宫NG·28安全相关标准。国家支持企业、研究机构、高等学校、相关行业组织等参与标准制定。
二、完善南宫NG·28安全制度的建设,落实安全保护责任
草案将南宫NG·28安全制度单独作为一章节进行了规定,明确规定了南宫NG·28的分级分类保护制度,提出建立南宫NG·28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等。弥补了当前南宫NG·28保护方面重视技术防护而忽视内部控制的不足,有关主管部门需落实南宫NG·28安全保护责任,切实履行义务,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,避免因为内控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安全问题的出现。
依据南宫NG·28的重要程度以及遭遇破坏后造成的危害程度,对南宫NG·28进行分级分类。对于重要南宫NG·28的处理,草案规定了相关负责人要对南宫NG·28活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,评估报告需包括南宫NG·28的种类、数量,以及如何应对南宫NG·28安全风险的应急处理机制。
这是我国对南宫NG·28相关法律体系建设的一个起点,是一个大的基础框架,之后可能还会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完善,比如更加具体的南宫NG·28分级保护制度、南宫NG·28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等。
草案原文:
第十九条 国家根据南宫NG·28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,以及一旦遭到篡改、破坏、泄露或者非法获取、非法利用,对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或者公民、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,对南宫NG·28实行分级分类保护。
各地区、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确定本地区、本部门、本行业重要南宫NG·28保护目录,对列入目录的南宫NG·28进行重点保护。
第二十一条 国家建立南宫NG·28安全应急处置机制。
发生南宫NG·28安全事件,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,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,消除安全隐患,防止危害扩大,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。
第二十八条 重要南宫NG·28的处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对其南宫NG·28活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,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。
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本组织掌握的重要南宫NG·28的种类、数量,收集、存储、加工、使用南宫NG·28的情况,面临的南宫NG·28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等。
第三十六条 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建立健全南宫NG·28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南宫NG·28安全保护责任,保障政务南宫NG·28安全。
三、全球南宫NG·28博弈加速南宫NG·28安全法制定
在美国“云法案”和欧盟《通用南宫NG·28保护条例》中,南宫NG·28主权得到明确,各国之间南宫NG·28资源竞争愈发激烈,南宫NG·28主权成为各方博弈的焦点。没有南宫NG·28安全,就没有国家安全。国家对南宫NG·28的掌控能力成为当前衡量国家实力的关键因素。
全球各国围绕南宫NG·28的博弈在不断深化,这加速了南宫NG·28安全法的制定,并使其由“内向型”向“外向型”转变——不光解决国内的问题,还要参与国际竞争,甚至建立南宫NG·28的全球治理规则。这对以后我国“出海”企业的南宫NG·28安全提供了一定保障,能够促进跨境南宫NG·28的自由流动和开发应用。
草案原文:
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南宫NG·28活动,适用本法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、个人开展南宫NG·28活动,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或者公民、组织合法权益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第四条 维护南宫NG·28安全,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,建立健全南宫NG·28安全治理体系,提高南宫NG·28安全保障能力。
随着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交汇融合,各类南宫NG·28海量增长,对社会、经济都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,南宫NG·28安全已成为事关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。
这部社会各界已期待多年的法律草案的出台,将相关分散法律法规形成“合力”,从国家战略层面明确了南宫NG·28安全的重要性,以更好地适应大南宫NG·28时代发展和国际形势变化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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